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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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

拱墅区科协广泛深入开展《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宣传学习活动

日期:2023-09-07 14:38:27 查看:1306

《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明确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明确了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的科普要求,明确要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,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,强化科普工作保障激励,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。

为更好学习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拱墅区科协迅速广泛组织开展宣传学习活动,向区级相关单位、街道社区及科普馆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科普教育基地等赠阅《条例》读本1000本,引导科普重点人群、基层科技科普工作者等带头加强学习,并在各系统、各行业做好普及工作。同时,在科普场馆、社区科普画廊、阅读栏等宣传阵地,通过挂图和展板展示、宣传册赠阅等多种形式,向群众做好宣传普及和解读。

下一步,拱墅区科协将结合2023年全国科普日暨拱墅区科普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,进一步有组织、有计划开展《条例》学习宣贯工作,进一步提高《条例》的知晓面和影响度,为其全面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(拱墅区科协)